
在看守所里面一旦超过了37天这个临界点,人还没有放出来,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这就意味着他被逮捕了。为什么这么说?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期限就是37天,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那么公安就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当中把人放了。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按照自然日来计算的,所以即使碰到了国庆、春节这种比较长的法定节假日,公安机关也会提前把案子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也会在收到申请之后7天内尽快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不会因为假期而导致超期羁押的情况出现。
另外,逮捕决定是必须要通知家属的,就像之前的拘留通知书一样,公安机关通常会以两种方式来告知:第一个就是电话通知;第二个就是邮寄逮捕通知书到你预留的家庭地址当中。
但是问题就出在实际操作当中,有时候电话打不通,或者家人在外地,邮寄的信件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到,甚至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通知不到位,这些都是可能发生的。所以很多家属并没有第一时间收到逮捕通知书,这在现实办案当中是非常常见的。
既然超过了37天没出来就是被逮捕了,家属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家属可不要再继续等了,完全可以主动打电话去公安机关问情况,了解家人被逮捕的具体情况,这是你的合法权利,不用有什么后顾之忧。
然后要赶紧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案件,这是关键的一步。律师一旦接受委托,可以第一时间会见你的家人,了解案情、评估风险,依法向公安机关查询了解案件的进展和主要犯罪事实,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为后续的诉讼阶段做准备。
家属们千万不要因为没有收到那张所谓的逮捕通知书,就一直处在信息的盲区,或者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等待。刑事案件的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拖延只会错失最佳的应对时机,立即行动,让专业的律师介入,才是你家人最需要的帮助。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