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旦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都希望能尽快办理取保候审。而决定取保能否获批的核心关键,就是办案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综合评估。
所谓“社会危险性评估”,既要对照法定取保条件,也要考量当事人本身的社会危害程度。办案机关会结合现有犯罪证据、当事人到案后的态度表现,再结合当地司法环境和政策导向,综合研判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我认为取保成败受多重因素影响,只有逐一排除不利因素,才能大幅提高通过率。实务中,轻微刑事案件、特殊群体取保成功率更高;而暴力犯罪、高风险案件,审核标准会格外严格、从严把控。
法律上认定存在社会危险性,主要有五种情形: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比如当事人是惯犯、累犯、多次作案的。在实践中,盗窃罪则比较常见。还有曾因故意犯罪而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后再次犯罪的。
二:具有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在重大公共事件期间犯罪或者可能激化社会矛盾,这类案件普通人基本上都接触不到的,但是这类案件往往社会危害性都比较大。
三:可能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诉讼,又迹象表明已经实施或者企图毁灭证据、威胁证人。在共同犯罪中,同案犯在逃或者证据尚未固定的。
四:可能打击报复相关人员,扬言或者曾对被害人、举报人实施威胁,取保可能就会计划冲突。
五:当事人企图自杀或逃跑,有自杀、自残倾向或者逃跑行为,曾以暴力抗拒抓捕或者具备逃避监管的条件。
想要成功取保,就要逐条打消这五类社会危险性疑虑。同时可以从这些维度争取: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情节;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系初犯偶犯,无不良前科,有稳定职业、家庭和社会关系约束。
看完你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