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必要取保了,既费力也没有必要,而且争取到的可能性非常之低。
你在里头都待了一个多月了,什么都习惯了。你去申请一个取保候审,费力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你想你取保以后到审判也没两个月了,这个时候你再去申请取保候审,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争取不诉、如何争取缓刑、如何争取一个最轻的判决上面。
我们遇到过这种案子,当事人在里面其实没有什么迫切的要求要取保出来,但家属确实出于关心,非要我们律师去做这个申请。其实我们写这个东西很简单,但我觉得主要的发力点应该用在怎么争取案子本身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缓刑上面,而不是改变羁押方式。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是,既然案子已经被批准逮捕了,事实如果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重复以前取保候审的一些理由,基本上很难再取得取保候审的结果。
如果已经被批准逮捕了,还一个劲劝你做取保的律师,我觉得你要考虑一下他的专业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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