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有没有听律师说过要先去会见?会见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律师到看守所去见羁押在里面的当事人。疫情过后现在已经恢复面对面的会见了,除了几类特殊的罪名之外,当事人到看守所的第一天开始就可以见律师了。
律师会见首先要问发生了什么侦查活动,比如目前定的是什么罪名?已经做了几次笔录?公安机关询问的重点是关注哪几个问题?在询问中是如何回答的?笔录有没有如实记录?有没有当事人说了没记下来的或者说没说写在笔录上这样的情况?还有是哪一天带到公安的?又是哪一天送到看守所的?同案有几个人?当事人有没有自首或者准自首的行为?目前退赃了没有?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帮助梳理已经发生的侦查活动,它是客观的,律师要把这个情况梳理好,比家属在外面到处找人打听要准确的多。
第二个是当事人对于自己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案件的过程是什么?他认为自己是有罪还是无罪?他对于这个案件有什么样的诉求或者期待?
第三个是律师会根据案情再向当事人核对一遍细节,这些细节往往对案件的定性、量刑还有自己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是有影响的。如果我问的这些细节公安机关在询问中没有问到过,那么我会讲解给当事人听,对于这些对你有利的细节,下一次提审的时候你要主动提出来并且要求记在笔录里。
第四个是对当事人做好法律上的辅导,这个法律辅导包括实体上也包括程序上的。首先要讲本案中的这个事情可能涉嫌到哪几个罪名?这些罪名的构成要件、怎么量刑、怎么判要讲给他听。其次是程序上的,什么时候案件在公安?什么时候会到检察院?什么是认罪认罚?询问中有哪些权利?签字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些要让他听得明明白白。最后才是所谓的带话,家里人都好吗?家里人对你这个事情有什么态度?家里人愿不愿意替你退赃退赔?家里还有什么事情要交代?比如几号还房贷?还在哪张卡?这些就简单的带一下。
当然了也有一些当事人家里有特殊的情况,我也会多安抚几句。还有会见次数的多少不能说明问题,会见的频率主要是根据案件的进展,比如有提审了、有报批了、有逮捕了、要谈谅解了,这样的会见才有意义。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