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证据充足,公安应当进行刑事立案,但就是不立案,甚至都不受理,为什么?
公安受理刑事控告乃至立案,最需要考虑的是案件本身是否涉嫌犯罪,但这并非是唯一要考虑的因素,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的因素,比如常说的关系案,所需要投入的警力以及案件背后的社会影响力等等因素。如果这些因素叠加起来,足以导致不予立案,那么不存在犯罪变成了不予立案的表面理由。许多时候,台面上给出的理由不过是个幌子,台面下的才是真实的。
所以控告不成功,不必纠结于那些表面的理由,要深究背后的原因。如果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出不立案的真正原因,也就离解决问题不远了。后期在刑事复议或者申请立案监督的时候,除针对表面问题做出应对,从证据事实角度继续扎实做好论证,自然还应当从其他因素做出应对。
最后结合郭律师多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发现斗争到底的决心才是支持刑事控告走到最后并能成功的最宝贵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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