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这种情况不是被针对了,本文郭律师给大家简单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起诉一共分三种,理由不一样,公安后续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第一种,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相当于免罪金牌。对应《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六种情形,比如说只是民事纠纷,却被误立刑事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案子过了追诉时效;当事人被特赦;嫌疑人已经死亡;还有侮辱这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人主动报案追责。只要检察院出这种不起诉,公安必须立刻撤案,案件彻底清零,不会留任何犯罪相关记录。
第二种,酌定不起诉,简单理解:行为确实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检察院网开一面不予追责。举个例子,一时冲动偷了自行车,主动自首、全额退赃,拿到被害人谅解,符合《刑事诉讼法》177条第二款,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虽然不用坐牢,但民事赔偿、该有的行政处罚一样要履行,酌定不起诉,不认定有罪,无犯罪案底;公安内部留存办案卷宗,后续再涉案,办案机关会参考该过往案情。
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疑罪从无。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还是残缺,没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院依据刑诉法175条第四款作出不起诉。重点提醒:这种不起诉不是一锤定音,后续如果发现新的关键证据、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经检察院审查认可,可以再次启动刑事程序。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句好记的:法定不起诉,公安必须撤案;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公安会保留卷宗、不主动撤案,留存追诉空间。
看完你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