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广州某教育公司业务员,负责寻找网络博主进行付费推广。2019年,吴某女友王某某在其建议下,成立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对接博主并垫付服务费。吴某将该公司引入其任职公司,公司按正常流程审批结算。后吴某与女友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司报警抓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报案公司认为吴某作为内鬼利用职务之便与其女友串通从公司搞钱,我们接受吴某家属委托后,听家属的描述就感觉这是一个无罪案,会见之后更加坚定了我们做无罪辩护的信心,家属非常着急想通过赔偿对方损失争取取保,我们建议其不要操之过急,在案件性质尚未明确之前搞不好会适得其反。
我们经过2次会见,认真梳理案发前因后果和吴某工作的业务流程,进而抽离出本案的核心模型,发现这就是一个无罪案件,吴某的行为根本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于是我们立即撰写无罪取保意见提交办案机关,核心观点为:
一、主观上,吴某无非法占有目的,其只是让女友公司搭乘业务顺风车,是利用市场规则,即便违规也未达非法占有程度。
二、客观上,吴某的行为本质是中介服务,他仅负责上报供应商信息与真实报价,无审批权与定价权。其与女友公司提供的垫资服务解决了号主先收费与教育公司后付款的矛盾,此获利基于有价值的中介服务,是利用市场信息差,与犯罪有本质区别。
最后,吴某刑拘第30天成功取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