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没有给出缓刑量刑建议,那这个量刑建议还要签吗?郭律师今天来聊聊这个问题。其实还是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确实案子根本不可能适用缓刑,就比如像一些暴力类型的犯罪,就不举例了。比如像一些毒品类型的犯罪,争取缓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很有可能像这类型的犯罪在量刑准确的情况下签比不签好。
第二种情况,有些检察官会这样告诉家属、律师,甚至是嫌疑人,他会说本院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在具结书上写上可以适用缓刑或建议适用缓刑的,去法院争取,法院给缓了,我们不反对。像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是检察院根本就不愿意给出缓刑量刑建议了。
像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由律师和检察官好好沟通,来看一看这个案件到底有没有缓刑的可能,以及通过他自己的评估在法院阶段有没有争取缓刑的可能性。
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可能性,其实冯律师的建议是需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尽量可能就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因为签了之后在后期再去法院辩护缓刑,空间就比较小了。
所以要不要签认罪认罚其实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一定要通过具体的证据材料、案件情况以及本人的人身危险性来综合判断是否有缓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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