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赃对很多刑事案件的量刑来说,是特别关键的因素——部分退赃和全额退赃,对最终量刑的影响完全不一样。但实际中常出现一种奇怪的情况:办案人员从来没联系过家属或当事人退赃。
结合我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三种办案人员不主动提退赃的情形:
第一种,办案人员内部对退赃具体金额有严重分歧。退赃的前提是得有准确的违法所得金额,要是没确定下来,就会暂时不联系退赃。尤其在共同犯罪案件里,主犯对全案违法所得该负独立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办案人员意见不统一时,就会暂缓联系家属退赃。
第二种,当事人不认可退赃金额,也不认罪认罚,导致量刑建议分歧大。这种情况下,家属有权拒绝退赃,这也能作为一种辩护策略,等法院查明明确的退赃金额后,再联系法院办理退赃。
第三种,是家属自身的原因导致办案人员没主动联系。当事人被羁押后,司法机关只会在拘留、逮捕时主动联系家属送达通知书,其他办案环节一般不会主动沟通,退赃事宜也可能因此没被提及。
如果家属想了解案件情况,或者想代当事人退赃退赔,可以主动联系办案单位,也能委托律师跟进。
刑事案件里的退赃真的很重要,直接和案件结果挂钩。到底退不退、什么时候退,必须基于案件的证据材料来决定,希望家属和当事人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踩坑。
不管现在是已经有办案人员联系退赃,还是一直没接到通知,退赃都是重中之重,大家一定要重视。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