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之后还要不要坐牢?公安给你的取保决定书上已经有了大概的答案。
取保候审的理由一般就是四个理由:
第一种理由:“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
这是最常见的取保理由,又是最危险的取保理由。这种理由的取保的潜台词就是构成犯罪的证据已经充足了,已经可以给你定罪了,完全没有问题的,现在给你取保候审无非就是因为说你没有社会危害性。以这种理由给你取保的案子,公安最后都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最后案件是不起诉、是实刑还是缓刑,这种概率都是有的,所以来说是属于最危险的一种取保。
第二种理由:“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这种理由背后的意思是什么?就是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以这种理由取保的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公安把你关到看守所去关了三十七天都没有拿下你,后面把你放出去了,再想查到证据给你定罪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只要取保一年之内没有新的证据,那么公安就要挂案和撤案,所以说这一年之内我们只需要好好去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就行了。
第三种理由:“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个就是真的非常轻微了,轻微到什么程度?刑期不超过六个月,这个时候那我们全力叫去为自己争取不起诉和缓刑,毕竟已经有这么一个好结果,肯定比其他的案件更容易。
第四种理由:“检察院不批捕。”
属于这种情况的话你只有通过你案件的本身情况去推断,检察官不逮捕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再去判断说这个案件的走向。如果说你现在已经取保出来了,直接对照去看看你的案件的走向是怎么样的。如果是公安已经通知你案件要移送检察院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去阅卷,出阅卷分析报告,基本上就能够知道这个案件到底是缓刑还是实刑,可以早做打算,早做准备。
看完你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