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先破误区:绝非“二选一”的判断
常有当事人问:“我流水几百万但只赚几千,算犯罪吗?”或“我赚了几万但流水不大,会判刑吗?”
答案是:两者都是重要依据,但单独一项都不能定案。最高法2025年新修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定罪需综合考量“掩饰隐瞒的情节、后果及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流水与获利只是评估维度之一。
二、流水: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流水即涉案资金的往来总额,反映行为的规模和对司法追查的干扰程度:
若流水巨大(如普通上游犯罪涉案超50万元),即便获利微薄,也可能因“严重妨害上游犯罪追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例如帮诈骗团伙“走账”80万元,仅赚2000元好处费,仍可能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是因为流水直接体现犯罪所得的流转范围,流水越大,司法机关追缴赃款、打击上游犯罪的难度越高。
三、获利:看主观的“恶性程度”
获利是行为人实际拿到的好处,直接反映其违法动机:
若通过少量流水赚取高额利润(如帮人转移10万元赃款获利5万元),说明主观上明知是赃款仍积极参与,恶性较大;
司法解释虽未规定“获利数额标准”,但实践中获利多的案件,量刑通常更重,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犯。
四、关键:综合判断才是核心
法院会结合3类因素最终认定:
基础数额:流水对应的赃款价值是否达入罪标准(通常3千至1万元);
主观明知:是否明知是赃款(如账户频繁深夜转账、收取“手续费”异常高等);
其他情节:是否涉及救灾款等特定财物、是否多次实施、是否配合追缴赃款等。
比如为近亲属转移赃款,流水虽超标准但获利少且系初犯,可能免予刑事处罚;反之,多次帮电信诈骗“洗钱”,即便单次流水不大,累计后仍可能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