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所有偷东西的行为都叫盗窃罪,下面郭律师给大家举例罗列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你喝大了,旁边放了一个包,然后你就拿走了,你在当时是以为是自己的东西,像这种就不是犯罪,因为你不是真的想去占用这个包,是不具备盗窃罪的主观要件的,就是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二种情况,比如你去超市顺了一瓶水,偷了包烟,这种顶多就是个治安处罚或者是民事纠纷,赔偿道歉或者是罚款就完事了,也算不上盗窃罪,因为在甘肃盗窃的金额的标准是2000块以下,没有多次去偷盗的都不算犯罪。
第三种情况,我拿了自己家或者亲戚的东西,我有个当事人偷偷的拿了他父亲的存折取了5000块钱,当时他父亲非常生气,于是就报警了,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偷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以不按犯罪处理,而且他的涉案的财物也不多,这种情况就可以去做不起诉的。
还有几种情况就是确实会涉嫌盗窃罪,但是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第一,就是在偷的时候,比如我看到一辆摩托车,我刚给它打着,车主就过来了,就被抓了。
第二,就是偷完了之后,我隔了几个小时,我觉得我好像犯了天大的错误,我赶紧给人家还回去,我又给人家放回原位置了。
第三,是就是被别人胁迫了,就是被别人逼的去参与盗窃,这种是胁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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