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对于自己家人的案件到底要不要去签认罪认罚?这个认罪认罚对我自己到底是有利的一面还是有弊的一面?这个东西一般的普通的当事人只能靠猜。很多人会说:我感觉被检察官忽悠了,我感觉签认罪认罚到了法院还判这么重,我签错了。
我们不能说推断检察官的心思是好是坏,检察院负责什么?负责两件事情。
第一个:监督这个案件前面有没有违法取证的问题。之后他还有一个功能,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第二个:检察院相当于刑事案件当中的原告,但在这个过程当中他要审查证据的,因为证据不足到最终判了无罪,那么打谁的脸?打检察院的脸,那么追谁的责任?追检察官的责任。
如果说一个当事人他没有找律师,检察官会跟他说:按照你这个我们可能要给你判两年半,但是如果你认罪的话我给你在两年以下来量刑,如果你能退赃到法院可能少判一点。证据材料要指控他要判他两年半,搞不好又不足,但是他实际上又没有看那些证据材料,所以他就会选择认罪认罚了。
但是如果说有律师的话那就不叫猜,那就科学的预判,看完卷宗我就知道哪些流水可以把那个金额给去掉,哪些犯罪事实只有单人的口供作为孤证的情况下不能指认。
所以聪明的家属一般都会做一件事情,案件到了检察院在认罪认罚之前一定会找一个律师去帮他阅卷,分析里面的内容到底我这个认罪认罚应该怎么签?要不要去签?即便是签还要看有没有谈的空间,能不能拿到对他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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