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来给大家讲述寻衅滋事行为和寻衅滋事罪的分界点,这关系到行为性质的重大判定,一字之差可能就是犯罪坐牢的区别。
先说行为表现,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比如在公共场所偶尔大声喧哗、推搡他人,影响是有了点,但程度比较轻,没造成啥严重后果,这就属于寻衅滋事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就恶劣多了,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比如多次无故殴打他人或者殴打他人致其轻伤;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像长期在别人家门口堵着进行辱骂、威胁。
再看危害后果,寻衅滋事行为通常对社会秩序、他人权益的损害相对较小,可能就短暂扰乱了公共场合的安宁。但一旦上升到寻衅滋事罪,那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就很严重了,还可能对他人的身体、精神造成较大伤害。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寻衅滋事行为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可能就是罚款、拘留。但犯了寻衅滋事罪,那可就依据刑法了,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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