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按照法律规定来讲,只要人数达到3个人,量刑是直接五年起步的。如果涉及到未成年,肯定会判的更重,它是一个加重情节。如果组织的人数达到10个人,或者未成年人数达到5个人,已经是十年以上的刑期。
所以很多家属问,组织卖淫罪能不能判缓刑?其实组织卖淫除非真的非常轻微,或者自己未成年,或者下面的员工是从犯,可能还有一点点机会。如果是一个正常的、没有减档情节的案件,组织卖淫直接五年起步的,不可能适用缓刑,它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名。
我们律师团队也处理过很多组织卖淫罪的案件,像这种案件最核心的辩护点其实就是两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罪名定性的问题。
第二个就是组织的人数和获利的问题。
罪名方面定的组织卖淫,可以把它往介绍卖淫或者协助组织卖淫或者是容留卖淫方向去辩护。像之前有处理过很多养生馆的案件,养生馆的案件一般都是老板那边,比如有几个技师在店里面做这种92/95/98的活动。但是这种案子很多刚被抓的时候都是定的组织卖淫,经过辩护有很多从组织卖淫罪变更成容留卖淫罪这样的案例。
第二个比较重要的辩护点就是关于组织小姐人数。人数方面打个比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讲,组织必须是组织三个以上的小姐,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这三个必须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的三个。比如之前有招募过一个,这一个离职之后又招募了两个,其实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累计计算三个的,它是必须在同一时间段内三个人共同存在才构成组织卖淫罪的三人以上。
如果能抓住案件的这些核心的辩护点,都有可能直接从一个组织卖淫五年的案件直接变成无罪。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