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一听自己是组织卖淫就慌了,觉得肯定要重判。其实重判还是轻判关键要看三点。
第一,你到底算不算组织者?老板、店长、经理这些角色才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的组织者。如果你只是服务员、保安、收银员、打扫卫生的保洁员,根本没有参与任何的管理,那你很有可能只是协助组织卖淫,甚至根本就不构成犯罪。
第二,你的证据到底够不够硬?叔叔说你是组织者有证据吗?分红记录有吗?管理权限的证据是否充分?很多案子都是靠口供来定罪的,如果笔录有问题,这就是案子的突破口。
第三,我们要考虑你有没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这些都可能让你的量刑降低,甚至有可能给你争取到缓刑。
更重要的是,组织卖淫的认定不只是看名义,而是要看实际作用。没有参与管理、没有分红,一定要据理力争。组织卖淫案子最容易拔高定性,一开始可能定性很高,但最后很多都改成了协助卖淫或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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