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释,新规终于落地。新规里面有两大重大亮点,今天给大家说一下。
第一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入罪标准门槛提高了。原来像跑分的 U 商、卡主,不经意间出借银行卡或支付工具的人,还有被骗去跑流水的人,这类行为今后可能推定为主观不明知,不构成掩隐罪,或按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理,量刑更轻,适用缓刑可能性更大,甚至能不起诉。
第二个是三年以上量刑的金额标准大幅提升。之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10 万以上就会量刑三年以上,现在普通类型犯罪(如诈骗、盗窃等)的金额标准提升到 50 万,非法采矿等特殊案件的金额标准则提升到 500 万,达到相应金额才会按掩隐罪判处三年以上刑罚。
总而言之,这次的司法解释对于面临掩隐罪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福音。能变更罪名的抓紧变更,刑期可大幅调整,也可以尽量争取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