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都知道私人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要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今天我就从律师的角度给大家唠嗑。
《刑法》第275条和其他的司法解释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造成个人或单位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就达到立案的标准。比如你把一个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摔了,这也就够资格了。
第二,损坏财物3次以上,就算每次损失不大,次数够了也犯罪。像你三天两头去砸别人东西,累计三次那你可跑不了了。
第三,纠结三人以上公然损坏财物,人多势众破坏性质就恶劣了。比如你带着两三个朋友去砸别人的店铺,就属于这种情形。另外还有其他严重的情形,比如损坏了他的财物导致人家没法正常经营,或者损坏特有的纪念意义的东西给人家造成精神上极大的伤害。
一般情况下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不过当事人要是积极的赔偿,取得谅解,主动赔偿损失,拿到谅解书,在量刑阶段司法机关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以家人们要是有类似的事可别不当一回事,该争取的你都要积极争取,争取减轻处罚。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