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多人这么讲,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从侧面说明强奸罪从来没有遵循过疑罪从无,极度两极分化,要么判你有罪,要么判你无罪,不可能有灰色地带。
只要女生报案,警方很可能马上立案抓人。作为律师,我认可强奸罪快速立案,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女性,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近几年我们发现强奸罪认定标准是越来越离谱了。
有男女朋友之间、情人之间因为发生了口角,分手之后产生怨恨,然后一年以后去报警,说是被强奸的。有嫖娼然后钱没有谈妥,告强奸的。也有网友约炮、一夜情以后后悔了,被仙人跳了,然后去告强奸的。
甚至有些人有些女性把诬告强奸竟然做成了一门生意。有一个案件,河南安阳专门让女孩去引诱成年男性发生关系,然后发生关系的时候留个抓痕,扭头就报警,说我被强奸了。并且人家不提前问你要钱,等公安机关介入以后再要钱。
幸好这个案件安阳的警察叔叔非常牛,发现了案件有问题,就是它不像普通的案件,一立案以后好多家属正常的强奸案都是说要求重判,但是这边一立案那边就过来了,要求对方拿钱谈谅解,所以一查这是一个团伙,仙人跳团伙,已经诬陷了8个人,有3个人已经进号里边去了。
所以现在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我觉得有些办案机关办案太马虎了,所以强奸罪也一定要遵循疑罪从无,重证据轻口供,不能仅听女方说。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