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一方的口供,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能定案的。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好多当事人因为笔录没做好,给自己递刀子,把自己定死了。笔录一定要完整地展现事发的经过。
在强奸案件当中,依据经验,要展现4个事情,这4点怎么样落实在笔录当中是重中之重。
第一个,案发之前,双方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怎么聊天,当天要聚在一起的。
第二个,当天双方是怎么样的互动状态,怎么约定要发生关系的。
第三个,事后双方有没有继续的互动,怎么分开的。
第四个,女方在什么情况下报警的,是因为拉黑他了,是因为双方谈钱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分手的。
如果当事人被刑拘了,一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会见。重点是在于不仅帮助当事人梳理4点的事发经过,而且最重要的是教明白当事人签笔录的时候,签字画押的时候,认真看有没有记上,有没有被摘取。笔录一定要完整的落在这上面。
因为只有这样的笔录落下来了,到报捕阶段,检察官才能完整了解事实经过,最后才能做出不批捕的决定。这些需要律师会见之后才知道哪些聊天记录,哪些经过,哪些证人可以证实这件事情,才能最终的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完整的反映事实经过并且有相关的证据。
线索一多,才能说这个案子只有被害人举报,只有女方的控告,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反而我们不认罪,反而我们主张的双方你情我愿是有证据依托的,才能够实现无罪的效果。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