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来讲讲集资诈骗罪无罪与罪轻辩护思路。
先说无罪的思路。
第一,否定掉非法占有的目的。要主动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集资款是用于正常的经营,比如买了设备、付了租金,并非用于挥霍转移,没有占为己有的意思。
第二,否定使用了诈骗的方法来吸收资金。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提供证据证明项目的真实性,比如合同、项目的进度记录,这些证据能证明没有虚构项目、没有虚构用途。
第三,否定吸收了不特定人的资金。证明集资的对象就是特定的亲友,而非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尤其可以举证没有进行公开的宣传。
第四,证明自己不属于集资诈骗罪处罚的主体。虽然参与了公司的相关行为,但如果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人员,也不构成犯罪。
以上四点都需要充分阅卷分析,发掘案件的细节,和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才有机会争取变更定性,实现无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案件确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评估后发现做无罪辩护非常难,那罪轻辩护才有望实现刑期降低,可以试试以下几点来做罪轻辩护。
第一,降低刑期。集资诈骗罪的金额决定了刑期,200万和500万对应的刑期当然不一样,而能够核减的金额主要有五类:
1是案发前已经归还了的本金;
2是预扣利息的部分;
3是本金未归还时归还的利息,也就是说本金没有全部归还,已支付的利息是可以折算本金的;
4是向特定对象吸收的资金,比如亲友、单位的内部人员这类特定对象吸收的资金;
5是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
这五类金额能够核减,当然会对案件的刑期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在提起公诉以前返还部分或全部集资款,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第三,争取认定为从犯。如果在公司参与程度较高,但与直接负责人还是有一定距离,获得的财物也比较有限,认定为从犯以后,争取缓刑或者不起诉的机会就更大。
在案件的具体辩护当中,一定要委托律师阅卷,来充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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