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类犯罪人没有被害人,就是爱好赌博,基本上也没有什么背景势力,而且一般情况比较简单。有的可能就是线上分享了链接,钱到你卡里就涉嫌这个罪名。投注多少给你直接累加。卖1万块钱可以打100万的流水,按100万流水来判,你说冤不冤?
而且这种案件一般搞到钱全部上缴国库,不管是现场的还是线上的,给你冻掉,冤不冤?甚至有些人还是输的精光,光这里又被抓,还得赔钱,还交罚金。那些人其实没有一个是罪大恶极的,都是手发痒,有不良嗜好才去参与了。
如果你们现在就遇到了开设赌场罪案件,其实有几个问题一定要注意:
第一个就是罪名认定的问题,因为开设赌场罪跟赌博罪这两个极容易搞混,而且量刑的等级完全不一样。赌博罪3年以下,基本上都是几个月就没事了。但是开设赌场罪不一样,法定最轻5年以下,一旦情节特别严重5年起步,情节严重5年起步。
第二个点就是涉案金额的问题,这个涉案金额其实很难算清楚,但是可能办案机关简单累加,数值就会变得很高,到最终罚金就越高,退回违法所得的金额也就越高,刑期也更高。
那对于办案机关来讲,办小案件跟办大案件成功可能会不一样,那你想一下对家属多不利?
如果你们家人正在遭遇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急着立马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因为有的时候退的越多,赔的越多,搞不好判的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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