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样是拿了公司的财物,为什么有的定职务侵占,有的定盗窃罪?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某东的仓库拣货员,工作时顺手拿走自己经手范围内的快递,就属于职务侵占。但如果拿的是管辖范围之外区域的东西,一般会定为盗窃。
区分这两种罪名主要从行为内容着手。盗窃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
这里有个关键要点要注意,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利用工作机会为窃取财物创造了便利条件和可能性,没有基于自己的职务职责,将管理、经手的财物占为己有,一般会按照盗窃来认定。
就像某东的拣货员,从别人的区域拿走快递,只是利用工作机会创造了便利,并没有利用自身职务职责去占有自己管理、经手的财物,所以应该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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