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猥亵案件里面其实强制才是定罪的关键,普通的猥亵就只是一个行政处罚,处罚轻的很多,而且没有任何案底。一旦被认定为是强制猥亵,那就是刑事犯罪了。但是很多案件的强制都是模糊认定,今天郭律师结合我的办案经验分享3个思路,打掉这个强制情节。
先搞懂法律上的“强制”到底是什么。
刑法里面强制不是随便一个动作,必须得是能让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其实无非就分为三大类:
第一就是用暴力,比如殴打了、捆绑了之类的。
第二就是胁迫,比如我威胁你曝光你的隐私、伤害你的亲属等等。
第三是其他方法,比如趁别人喝醉了、熟睡的状态下下手。
记住了,达不到这个程度的就不能算作刑法意义上的强制,核心的思路其实就三点:
第一,举证没有实际强制手段。首先会核查案发现场是否有暴力、捆绑的痕迹,是否存在打斗的伤痕。如果没有这些客观痕迹,就会及时申请调取监控、收集证人证言。这些证据就能证明没有强制的行为,重点是找客观证据反驳控方的主观臆断。
第二,证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熟人之间的案件这一点是最关键的,我会重点收集两类证据:
1、事前有没有暧昧的聊天记录、约定见面的沟通记录。
2、监控显示的被害人是否主动、有没有抗拒的动作的画面。
这些证据都能直接推翻违背意愿的核心认定,这也是我多起案件成功辩护的关键。
第三,质疑强制的证据链的完整性。很多案件只靠被害人单方的陈述来定罪,这个时候要抓住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比如被害人陈述前后矛盾,一会说被捆绑了,一会又否认被限制了,或者没有物证、监控等客观证据佐证就可以主张证据不足,没有办法认定强制。另外还要审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比如询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排除非法证据。
其实这类案件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不懂如何举证才被错误地认定为是强制,要知道强制的认定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不能单凭一方或者单方说法就能定罪。
看完你明白了吗?有问题随时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