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这两项罪名都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但同样以涉案金额100万为例,在集资诈骗罪的案件中100万属于情节严重,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直到无期徒刑。
而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100万元刚刚达到立案标准,即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刑期也只是在3年以下甚至6个月以下。显而易见,集资诈骗罪是重罪,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轻罪。
在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的情况下,怎样往轻罪方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辩护就需要知晓这两项罪名之间的区别,而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简单的总结为一个数学公式,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加上非法占有目的等于集资诈骗罪。
司法机关通常会通过一些行为方式来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将集资款用于赌博类的非法活动或炒期货类的高风险活动,或是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肆意挥霍集资款以及抽逃转移资金逃避返还义务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在同一个共同犯罪行为里不同的犯罪目的可以导致不同的罪名。比如在同样的非法集资行为里,公司老板有携款潜逃的非法占有目的,但是普通业务员只有赚取佣金的目的。在同一个案件中有可能公司老板构成的就是集资诈骗罪,而普通的业务员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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