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贪污罪里面,第一个方面,要看财务是否脱离单位的合法控制。大家要知道贪污指的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侵占或者占有公司的所在单位的合法财务,这个叫贪污罪。这是它的主观目的和客观的行为之间密不可分的两个要素。在这种情况下要看财务有没有脱离单位的合法控制。比如财务被行为人实际掌控,脱离了单位的合法控制可能会构成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的认定。
第二个方面,要考察行为人有没有将财务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比如通过虚假的平账等手段,这是很典型也很常见的一种方式方法。另外即使财务没有完全被个人占有,但以个人名义的存储,在这种情况下面也是倾向于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当然还要结合行为人的一系列行为表现来综合判断,不能够单凭单一的因素来认定,这个就是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的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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