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罪怎么认定,有很多人不知道,本文郭律师来给大家简单分析讲述。该罪的认定主要有三点:
第一、主体身份要对。身份必须是公务员、国企的领导或者是管公家钱的人,普通公司的员工叫职务侵占,不是贪污的主体。
第二、贪污的钱必须是公家的,是国家的钱,是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国企甚至是国有混改企业的钱,这种情况下都是有可能构成贪污的。
第三、要利用职权。举个例子,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这就构成了贪污。但如果是普通员工偷偷的拿了一些办公室的电脑、钱财,那是算盗窃。
现在贪污的形式多种多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容易分辨。比如用虚开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钱要是全花在公务接待上最多也是算违规的。但要是多报出来的票金额足够大,装到自己口袋里就构成了贪污。因为贪污是可以累计的,累计到一定的数额就构成犯罪了。贪污是一个重罪,最高可以判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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